3)第一百五十一章 猎狼_捡到古代美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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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很快就更暗了。

  伏幻城如天生是树的一部分般隐在树杈上,轻微而均匀地调着呼吸,仿佛在吸着秋天的凉爽空气。一只手松松地放在袋中,那里有十几块婴儿拳头般的石子。手枪虽然好,但子弹有限,打黑熊和野狼时他已用掉两发,剩下的必须省着用。

  突然,左边的树林里传来轻微的动静,伏幻城立刻提起了警戒。

  一头身材略小的狼先跑了出来,试探着慢慢地靠近死狼,然后嗅了嗅,却没有进食。伏幻城没动,看着它反复地试探,绕着死尸转了几圈,然后继续试探地咬了一口,耳朵却尖尖地竖着,始终很有耐心。

  也许是第一次看见有现成的被剥了皮的猎物,那只狼不敢随便轻信这样的好事,又僵持了好一会后,那狼才慢慢地放心了,然后忽然仰头嚎叫了一声。随着它的呼叫,四下很快就传来一阵极轻的脚步,一头、两头、三头,连先来的这只算在一起,竟然一共有四头公狼,狼群汇合后,相互交头接耳了一下,终于放心地开吃。

  是时候了!

  伏幻城轻轻地抓起石头,劲道一发,石头快速地划过空气,那头最大的狼立时应声倒地。其他三只狼顿时慌了起来,急退着仰头四看,连连嚎叫,伏幻城左手供应,右手连发,其它的三只也很快哀声倒地。

  伏幻城跳下树,没有浪费一点时间,立刻就着雪光就地剥起狼皮来,连带的也割下不少狼肉。在他离开的时候,四周的山头此起彼伏地响起了不少狼的回应,有一些明显地已跑到了附近。

  伏幻城迅速地折下一蓬松枝一路清扫着自己的痕迹,然后绕了圈子回到山洞。

  狼有时候是一种特别聪明的动物,从今晚的冒险看来,这个狼群最起码是十几只以上的群居团体,今晚他最好能多留神些。

  ps:那时烟花出了一本很“yd”的新书,《一品酒娘》,书号:1116110,至于yy程度,大家看简介就知道了!大家可以拿板砖砸她,用力地砸!

  这是有史以来装备最齐全的穿越,这是有史以来最无耻的主角,这是有史以来最彪悍的酒娘!

  勾搭皇帝算什么本事?看我奴役三国群雄!

  刘备啊,去把厨房的盘子刷了;

  曹操啊,大厅的地板好像还没有扫?

  赵云啊,过来给我捶捶背,

  周瑜啊,听说你擅长唱小曲?来给本酒娘唱一个。

  干嘛,你们想造反?今天晚上的酒还喝不喝了?!

  对了对了,我们的目标是什么?

  抢粮!抢钱!抢mm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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