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334章 第 334 章_九零亿万美元保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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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保释金,及禁止施予残酷且不寻常的惩罚”。首先简单陈述案件,提取关键词“继父”、“继女”、“未成年”、“低于十岁”,附上自己的意见:帕特里克案的恶劣之处在于在家庭关系中,继父以监护人的身份对年仅八岁的继女进行了确凿的强|奸,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对家庭关系的危害乃至亵渎,并且是以成年人的身份强|奸一个无法反抗也不懂得要反抗的幼女,情节非常之恶劣,社会危害性极大,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。

  接着阐述了路易斯安那州州最高法院为什么会维持原判:仍然是“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”的理念。

  接着分析为什么第八修正案不适用此案:死刑是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的惩罚,本身就是残酷的,目的不是剥夺被告的生命,而是警告所有公民,“有罪必惩”;对强|□□童的判决从严从重应该是基本共识,地区法院法官的死刑判决有前例,也很有必要,完全没有“不寻常”,帕特里克犯下了“不寻常”的罪行,得到了“寻常”的惩罚,程序正义且刑罚正义,维持原判才是唯一解决方式。

  对帕特里克案来说,如果不严惩被告,社会的最基础基石“家庭”的存在的必要性就会大大减弱;“家庭”对于所有公民来说都应该是最安全的所在,而如果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不会被严惩,那么“家庭”无疑就成了一个无效的社会单位,就是在从根本上破坏“家庭”这个社会名词、破坏社会结构;

  民众会质疑,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弱者、不能保护我们的子女免受外界的侵害,而这种侵害甚至是由监护人实行的,那么“家庭”存在的最大价值是什么?居然是保护加害人吗?

 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名词和司法解释,法律还需要考虑更广泛的社会层次;自由pai“废除死刑”的诉求不应该是简单的“人道主义精神”的呼吁,而要看是否有助于社会进步。

  最后,法律不该与政治挂钩,所有法律问题、司法解释、案件判决等等都应该“去政治化”,而只需要考虑受害者的权利是否得到了保障、正义是否得到了伸张。

  她是签了保密协议,但这种问题不需要阐述详细的案情也能询问未婚夫。不,其实她都没有询问肯尼思的意见,以肯尼思接受的老式教育来看,他绝对支持死刑的判决。

  死刑问题也是每次总统选举必定会问总统候选人的尖锐问题,从民意调查来看,民众可不管你什么“人道主义精神”,该死的人必须死。

  写完备忘录,赶在下班之前交给金斯伯格大法官。

  后果就是回来后整个人仿佛被掏空,呼,好累呀!她是第一次写备忘录,实际等于一份“判决意见书”,阐述“为何我支持原判”。在笔记本电脑上写了第一稿,打印出来后反复修改,最后在电脑上修改成终稿,打印装订成册,再装进文件夹里。

  她没空去考虑艾尔温为什么免费的食物都不去拿。艾尔温也很忙,不管一年级二年级实习生都要看卷宗,吃透一份司法决议书通常需要好几天时间,而递交到最高法的案件至少都有两份司法决议书,你又不能去跟别的实习生讨论,只能自己硬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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